根据《吉林建筑大学大类招生分流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19】33号》文件的指导意见和《吉林建筑大学地质类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原则与规定,吉林建筑大学测绘与勘查工程学院组织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开展2018级地勘类专业专业分流工作。
一、分流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坚持满足学生个性发展与学科专业持续发展相结合原则。
3.坚持自主选择与择优遴选相结合原则。
4.坚持科学引导合理配量原则
二、分流的组织与实施
1.学院成立学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分流工作。及时公布分流时间、各专业接收人数,分流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做好学生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2.分流过程:以学习成绩(第1至第3学期必修课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为基础,结合学生自愿申请的专业志愿实施分流。2018级地勘类专业学生1至第3学期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见附件1,吉林建筑大学测绘与勘查工程学院地质工程系2018级地勘类专业分流志愿统计见附件2。依据上述专业分流原则与办法,吉林建筑大学测绘与勘查工程学院地质工程系2018级地勘类专业分流结果详见附件3。
3.本次分流结果自即日起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向测绘与勘查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工作小组核实处理。如仍有异议,在收到工作小组处理意见5个工作日内向吉林建筑大学大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由办公室再次调查取证后,统一提交领导小组复核、处理。
测绘与勘查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张文春
联系人:赵鹤0431-84566291
王琰18626604902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