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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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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暑期将至,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安办函【2019】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当前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当前安全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在暑假前召开一次专门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控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

    (一)财物及人身安全。各单位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应锁好门窗,严禁在单位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私人贵重物品,办公室人员离开时,要妥善处理自己的重要文件,谨防泄密。

    提高防范意识,预防诈骗,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与非法集会;不要相信任何推销和转款的要求,切记不轻信各类诈骗短信和电话,不向任何人泄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信用卡安全码等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难以确定时给家人、朋友或公安机关打电话咨询。

    加强治安防范,教育学生自觉拒绝黄、赌、毒,不酗酒,不到歌厅、酒吧、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加强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目前,正值汛期,雨水增多,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多发,这些灾害突发性强,危害性大,还可能引发次生性灾害,广大师生要减少户外活动,防止灾害事故发生。

    (二)交通安全。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广大师生,出门不乘无牌、无证车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在学生放假回家前,各学院要对学生回家乘车安全进行再教育再提醒。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了解交通标识标线,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好习惯。

    (三)消防安全

    各单位工作人员放假离开前,检查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

    是否关闭,切断电源;检查办公室内电气设备是否有老化现象,检查办公室内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对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自我排查,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做到人走断电,防止意外发生。

    暑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报保卫处备案。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同时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涉及用火、用电焊的工程,要提前办好临时动火、用火证,做好预案,并加强夜间巡查,防止余烬引发火灾,确保校园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各部门建立假期联系人,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保卫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保 卫 处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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