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立项及结题验收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创项目经费说明
(一)经费额度
国家级重点项目经费3万元,国家级项目经费1.5万元,省重点项目经费1.2万元,省级项目经费0.6万元,校级项目不予以经费支持。创业实践类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层级其他类型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
(二)拨付说明
项目经费按一次核定、按需拨付原则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支出,由指导教师向双创学院提交《吉林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销经费使用情况说明》,经双创学院审议通过,拨付相应数额经费后进行财务报销。中期检查前累计申请经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50%。
二、大创项目结题标准及赋分说明
(一)结题标准
所有大创项目组必须按学校要求完成结题材料上报,总分=结题材料分数+现场答辩分数+项目成果赋分。相关结题标准如下:
1.国家级重点项目结题标准:总分达到150分以上,且项目组必须完成大创项目学术作品类成果量化考核标准中成果1至成果3任意一项,方可满足结题条件。
2.国家级项目结题标准:总分达到130分以上,且项目组必须完成大创项目学术作品类成果量化考核标准中成果1至成果8任意一项,方可满足结题条件。
3.省级重点项目结题标准:总分达到120分以上,且项目组必须完成大创项目学术作品类成果量化考核标准中成果1至成果9任意一项,方可满足结题条件。
4.省级项目结题标准:总分达到100分以上,且项目组必须完成大创项目学术作品类成果量化考核标准中成果1至成果10任意一项,方可满足结题条件。
5.校级项目结题标准由项目所属学院统一规定。
(二)赋分说明
1.结题材料(20分)
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提交各类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排版合理,表述准确。
2.现场答辩(50分)
项目组本科生在答辩时应对所研究的项目内容表述准确清晰、语言流畅、重点突出、内容连贯、回答迅速、从容自信。
3.项目成果(总分根据所获成果进行累计),具体项目成果量化考核标准如下表:
表1:大创项目学术作品类成果量化考核标准
序号
成果内容
赋分标准
1
在《科学通报》上发表,或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或《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引文索引专业论文。
80
2
授权发明专利。
3
重要竞赛国家级银奖及以上。
4
发表专业论文被《EI》(工程索引,不含"会议EI")或《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引文索引,或被《CSCI》(中国科学引文索引)或《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引文索引,或被国家权威社科文刊(《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全文编录。
70
5
发表专业论文被国家权威社科文刊(《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观点摘编,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吉林日报理论版等重要报刊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
60
6
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层次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50
7
重要竞赛国家级铜奖。
8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40
9
授权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30
10
在公开出版的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专业论文。
20
11
实物、模型、软件、视频,设计图、效果图等项目相关成果,依据成果质量,单项成果最高赋值5分,多项成果,可视情况累加,最高10分。
注1:项目组本科生须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公开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
注2:公开发表论文,须注明“吉林建筑大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注3: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出版的著作等相关成果,其成果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且项目组本科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方可认定为有效结题成果。
注4:重要竞赛以学校每年发布竞赛文件为准,项目指导教师与竞赛指导教师必须为同一人,项目组本科生为竞赛团队负责人。
注5:严禁各项目组之间共用结题成果。